竞争性谈判和招标区别-证中标
2022-06-24 15:15:11 阅读 4 次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3家)进行谈判,然后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适用条件
(一)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或者不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非采购人可预见的原因或非采购人延误导致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的紧急需要;
(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时间、数量不能提前确定等原因不能提前计算总价的。
竞争性谈判的程序步骤。
1.确定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竞争性谈判。如果采购单位能够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制,处理竞争性谈判事宜,也可以自行处理,则无需找到代理机构。
2.制作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是供谈判方制作报价文件和谈判方案。参与谈判和谈判小组成员在谈判过程中。
相关材料。竞争性谈判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谈判采购邀请函。
(2)采购项目要求及采购项目清单。
(3)谈判方须知。
(4)商业条款或合同格式。
(5)报价文件和谈判方案的制作格式。
3.邀请供应商(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邀请条件和邀请方式应遵循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确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以及邀请方式及相关规定。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公开邀请和有限邀请。
一是公开邀请,是指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财政部或省、市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
采购信息在媒体上公开披露,发布谈判采购邀请函,广泛邀请有兴趣参与的供应商。
一种商人来报价的方式。
二是邀请方式有限,是指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随机选择三个以上相位。
关闭供应商,以发送书面邀请函的方式邀请其前来谈判(邀请过程应自觉接受监督。
督)。
4.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根据竞争性谈判的要求,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密封提交。
5.成立谈判小组。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谈判小组的组成。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可以。
由相关专家、集中采购机构代表、采购单位代表三个方面的人员组成,人数超过3人,
其中,专家人数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其中,专家名单由随机抽取确定,并在谈判开始前进行谈判。
小组名单应严格保密。
6.谈判开始。
**轮谈判
谈判小组按顺序与供应商就采购需求、质量、服务、报价进行谈判,进行**次报价。
第二轮谈判
根据**次谈判的结果,谈判小组对买方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第二次谈判。
有的地方只能进行两轮报价,有的地方还需要进行*最终报价。
*终报价
*最终报价至关重要,成败就在这里,基本上价格**可以中标,当然,产品的技术。质量也必须满足要求。
7.确定交易供应商。
8.发布交易公告。